如果考生因为工作需要或户口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话,可以选择将内蒙古已经及格的自考科目的成绩转出内蒙古,转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内各盟市之间不需要申请转考。内蒙古自考考籍如何转出?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报考系统】(点击咨询网站入口),选择【省外转考】,按提示进行转出省市、转出课程并缴费10元/科。2、考生按转入地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考籍信息。想办理内蒙古自考考籍转出,什么时间提出申请?目前2024年内蒙古自考转考相关的通告尚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24年上半年的考籍转出安排,并关注2024年内蒙古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地市教育机构发布的资讯。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考转考时间:3月1日-5日办理内蒙古自考成绩转出,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当在转入地省市参加自考并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才能办理转考。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将成绩转出;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自考政策多变、各省政策不一,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添加专业课程顾问,一对一为您解答各种自考政策问题
2023-12-18
一、免考对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考委字〔1989〕011号)要求,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包括第三、第四专业),或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二、免考申请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在毕业申请办证前办理完成,否则不能参加当次毕业申请办证。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按考生网上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初审—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11月15日9:00-21日16:00:考生网上免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二)11月15日9:00-24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逾期未确认的,当次免考申请无效。(三)11月15日9:00-24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四)11月15日9:00-29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五)11月30日12:00:系统关闭,如考生在系统关闭前未完成缴费,本次免考申请无效。三、免考申请渠道(一)考生网上免考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或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具体如下:1.社会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2.学分互认在校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注: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免考不予受理。(三)考生缴费。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32元/科次(云发改收费〔2006〕9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通过、考生缴费成功的才算免考办理成功。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验免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无法退回。(四)免考类型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免考系统仅在免考期间开放。四、免考申请材料(一)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免考办理材料1.原学历毕业证原件及扫描件;2.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原学历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有考生信息并均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须将办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课程及成绩用铅笔圈出);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1)。(二)证书免考办理材料1.证书原件及扫描件;2.证书网上查询截图;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1)。注:以上办理材料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扫描件由考生本人上传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五、免考说明(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课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二)考生办理免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免考申请被驳回,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重新提交申请后,请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重新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当次免考申请无效。(三)本次线上办理免考的,毕业申请办证时无须提交免考课程登记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样表)》(附件2)。(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免考、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样表)
2023-12-18
为更好服务考生,我院决定在11月开展一次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本次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如下。一、工作安排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2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3日-24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11月27日-30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二、办理流程(一)登录系统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办理系统。(二)提交申请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点击左侧“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1,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后提交: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印有持证人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三)网上确认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四)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三、考生注意事项(一)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二)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三)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四)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240,027-68880241。四、其他事项(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本须知与原有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具体如下: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二)我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三)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四)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附件:2024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补办须知fj
2023-12-18
1.考生通过浏览器访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自考查询入口中的“申请合档毕业”链接进行申请。2. 阅读完考生必读后点击“确认”按钮进入登录页面。3.考生输入要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系统。4.选择要申请毕业的专业,然后选择考生其他准考证号下的成绩,点击合档按钮提交合档申请。5.合档申请记录显示考生申请的合档记录情况,并可查看当前的合档审核状态。6.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毕业申请。注意事项:在违纪期间的考生禁止合档。不同准考证下身份证号不相同的禁止合档。已经毕业的专业禁止合档。合档后不符合毕业条件的禁止合档。合档的课程必须是选择的专业的课程
2023-12-18
报名所属市(区、县)地 址电子邮箱公开电话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hpzkb0102@sina.com024-88711195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695376917@qq.com024-24133522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330228670@qq.com024-88537400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resound@sohu.com024-86275390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熊家岗路28号10402053@qq.com024-25444408苏家屯区沈阳市苏家屯区南沙柳路18号(教育局二楼东)105208281@qq.com024-89135862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c座8楼2241306959@qq.com024-23771061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419472388@qq。com024-89630999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二楼(招考办4)yhqzxks@163.com024-81352588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顺山一路县教育局二楼460151054@QQ.com024-87344934法库县沈阳市法库县职业教育中心东侧培训中心北二楼fkxzkb@126.com024-87123788新民市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893号xmzkb05@163.com024-87505889大连市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工作部;沙河口区联兴巷4号(原金融中专实训楼)569836574@qq.com0411-84632095中山区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00号nishang0426@163.com0411-82635860-4西岗区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291823674@qq.com0411-83683522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87号dlshkqzb@126.com0411-84328373甘井子区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九号370889990@qq.com0411-86601714—801旅顺口区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迎春街875号)1140785222@qq.com0411-86367773金普新区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249491277@qq.com0411-87877703瓦房店市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wf88926066@126.com0411-85601160庄河市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李屯(庄河市高级中学院内)61598381@qq.com0411-89868897鞍山市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Aszhaokaoban@163.com0412-2663009抚顺市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fszb2013@126.com024-57602957本溪市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bxzbzkk@163.com024-42845869丹东市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ddzkb2536771@163.com0415-2536771锦州市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三楼305(北湖公园西门停车场对面,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C座)937339936@qq.com0416-2850086营口市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shzsksk@sina.com0417-26980290417-2698028阜新市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730061444@qq.com0418-6010042辽阳市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A号(辽阳市招考办)lyszkbzkk@126.com0419-3667787盘锦市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大厦4楼panjinshezhaoke@163.com0427-2811915铁岭市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88-10-21铁岭市招生考试办公室TL79792815@163.com024-79792815朝阳市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357354123@qq.com0421-2639366葫芦岛市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招生办)603305820@qq.com0429-31003060429-3115507
2023-12-18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四川省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2024年11月9日上午中国教育考试网已开通2024年9月(第70次)NCRE成绩和证书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所有考生可登录进行考试查询。特别说明:自本次考试起完全使用电子版合格证书替代纸质版证书,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证书且不再提供NCRE证书直邮服务,获证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PDF版NCRE合格证书。2024年3月及以前在攀枝花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查询成绩合格,可联系0812-3372897查询并领取纸质版合格证书。
2023-12-18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是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服务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需求并拟于2024年下半年申报毕业的考生,现将2024年下半年免考课程网上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按规定流程进行网上申请操作。一、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1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件(一)符合下列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1.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5.课程替换符合规定;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二)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三、申请流程(一)访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红色框内的“立即办理”。(四)进入下图所示的“个人登录”页面。如果从未使用过山东省政务网,登录前需要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个人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完成后,返回“个人登录”界面。(五)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如果您已经在山东省政务网实名注册,系统将自动填写。(六)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填写要求及模板展示如下:(七)申请表填写说明。1.除编号由系统生成外,其他项都为考生必填项。2.考生照片要求:照片要求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淡蓝色,照片的宽和高不小于212*282像素、不大于480*640像素,宽高比5:7,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为JPG,否则禁止上传。3.“拟免考课程”需要填写自考课程的规范名称,不得简写。免考依据从下拉框中选择。如果需要免考多门课程,请点击“增加”按钮,添加新课程行。4.填写完申请表后,点击“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可下载Word版免考申请表留存。5.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如下图),请按照表格中的要求上传对应的材料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6.完成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最终的免考申请,至出现“申报告知单”页面后(如下图),办理完成。(八)审核结果查看。“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审核完成后,我省会将审核结果回登至该网站,考生可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同时也会收到审核结果告知短信。四、有关说明本次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仅限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使用。在毕业申请审核时,将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文件等政策规定,对免考课程是否符合专业毕业条件进行再次审定。考生在课程免考网上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市联系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82598767济南0531-86111580、86111577青岛0532-85786231淄博0533-2793615枣庄0632-8688127东营0546-8315366烟台0535-2101815潍坊0536-8231670济宁0537-2319105泰安0538-8520990威海0631-5810202日照0633-8779325临沂0539-8318884德州0534-2311817、2388603聊城0635-8246515滨州0543-3187817菏泽0530-5191028、5333535
2023-12-18
业务项目内容上半年下半年办理方式备注理论课程考试报考简章查询 上年10月中旬 4月中旬 互联网现场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报考简章”查询;报考点、考点张贴。 网上注册、报考、支付 1月5日-10日8:00-22:00 6月10日-15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 “理论课程报考”入口。 考生信息修改申请 1月5日-10日9:00-11:3014:00-17:00 6月10日-15日9:00-11:3014:00-17:0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审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考试通知单打印 考前1周周五17:3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理论课考试通知单”查询、打印。 考试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 成绩公布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查询。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实践环节考试网上报考 上年11月26日-30日8:00-22:00 5月26日-30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实践环节报考”入口。报考完成后链接到主考学校网站,按学校要求支付。 考试 由主考学校确定并公布 成绩公布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 免考网上注册、申请 3月1日-6日8:00-22:00 9月1日-6日8:00-22:00 互联网 1.仅限我省在籍考生申请免考(在籍考生即在我省已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合格成绩的考生)。2.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3月7日9:00-11:30 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9月7日9:00-11:3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网上支付 3月1日-7日8:00-22:00 9月1日-7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进入“申请免考入口”支付。支付成功后,免考信息不予修改,不予退费。 审核结果发布 4月6日17:00 10月10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查询”查询。 结果复核 考生本人自审核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免考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免考课程成绩发布 5月10日17:00 11月10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合并成绩网上申请 3月1日-6日8:00-22:00 9月1日-6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中“合并成绩入口”完成申请。 合并成绩发布 5月10日17:00 11月10日17:00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转考转出申请 3月1日-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9月1日-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现场 考生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联系电话:0311-66635330。 转入申请 3月1日-31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9月1日-3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转入成绩发布 5月10日17:00 11月10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毕业网上注册、申请 7月1日-6日8:00-22:00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互联网 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7月7日9:00-11:30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11月26日9:00-11:3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发布 7月12日17:00 12月1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查询。 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复议 考生如有疑义,可按照各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申请复议。 毕业审定结果发布 8月15日17:00 次年1月6日17:00 互联网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审定结果”查询。 毕业审定结果复核 考生本人于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2023-12-18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精神,现就绍兴市自考免考办理通知如下:一、网上登记1.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的时间为11月25日00:00-12月4日24:0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请看通知中“二、现场办理”,考生本人需按时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和提交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中说明),逾期不受理。2.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前,考生须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对有误的个人信息或课程,需进行更正。3. 更正和免考办理的时间、网址、流程及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看《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附件)。二、现场办理附件: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
2023-12-18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的时间为11月25日00:00-12月4日24:0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考生需按时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和提交材料,逾期不受理。 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前,考生须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对有误的个人信息或课程须进行更正。 三、更正和免考办理的时间、网址、流程及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看《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附件)。 四、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
2023-12-18